本文作者:访客

闻“汛”而来的谣言 警惕网络灾难谣言

访客 2025-07-23 16:24:38 55173
近期,随着汛期的到来,一些网络谣言也随之而来,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谣言不仅误导公众,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我们需要保持警惕,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避免被谣言所蒙蔽,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辟谣工作中,传播正确的信息,维护网络秩序和社会稳定。

闻“汛”而来的谣言 警惕网络灾难谣言!2025年“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到来,我国多地遭遇强降雨侵袭。当公众目光聚焦防汛一线时,一些谣言信息在网络上悄然传播,成为一股“隐形洪水”,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秩序。这类谣言通常被称为“网络灾难谣言”。

不同类型的“网络灾难谣言”制造和传播方式各异。一种是通过篡改视频定位、替换背景音等方式,将其他地区的灾害画面伪装成本地事件,制造“身边发生灾难”的错觉。例如,一网民在网上发布某省特大暴雨后接孩子放学情景的视频,经核实该视频内容为国外洪水视频,是网民王某某为博眼球而自行配文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目前,王某某已主动删除视频并进行了辟谣澄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另一种类型是旧闻翻炒型,将历史灾害图片或视频修改时间,伪装成新近发生的事件新闻,利用公众对汛情的关注度扩散转发。如一网民在网上发布特大暴雨带来洪水,将村中车辆冲走的视频,并配文说明该视频为近期发生的事。经警方核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是网民李某为博流量未经核实发布的往年汛期视频。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虚构数据型谣言通过捏造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数据,增强谣言信息的“冲击力”。例如,一网民在网上发布因汛期洪水灾害导致数十人死亡上千人失踪的信息。经警方核实,该信息是网民孙某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造杜撰的虚假信息。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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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救援型谣言则虚构“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等恐怖场景,冒用权威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引发恐慌干扰正常救援秩序。例如,一网民在网上发布接上级电话某水库塌了的视频。经警方核实,相关水库不存在倒塌情况。网民欧某某为博眼球,罔顾事实,在网上下载他人视频,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目前,欧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该视频删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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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其词型谣言对确实发生的事件肆意“添油加醋”,无限放大或捏造事件结果以博眼球、扰乱公众视听。如一网民在聊天群发布“钢花路刚刚一个送外卖的被冲到下水道里淹死了”的信息。经向相关部门核实,实为某市外卖小哥赖某某因下暴雨骑电瓶车撞到施工围挡后摔倒,身体无大碍已自行离开。警方已对造谣者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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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识别此类谣言,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首先,核查信息发布主体是否权威,优先关注政府机构、权威媒体的官方发布;其次,不轻信使用夸张标题、情绪煽动性语句、内容细节模糊且逻辑混乱的网络信息;最后,懂技术,揭伪装,了解如何识别和揭露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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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谣言如同隐形的洪水,既扰乱防汛大局,又伤害公众信任,严重的还会触碰法律红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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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闻“汛”而来的谣言 警惕网络灾难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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