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罗大美遗体已在太平间躺了超700天 凶手翻供称被害者自坠身亡

访客 2025-07-26 08:57:51 75607
罗大美的遗体在太平间已经停留超过700天,而凶手最近翻供,声称她是自坠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关于这起事件的真相仍然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解决。

反串网红“罗大美”被害案即将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二次开庭。此前,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透露,凶手余某生在庭审中翻供,声称之前的供述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并称罗大美是在囚禁过程中从床上跌落致死。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被害时30岁。据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与尚某锋交往期间得知其网红身份后,产生了抢劫和勒索钱财的念头。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抢劫计划。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的租住房内。随后,余某生控制了尚某锋,并伙同沙某姣将其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在此期间,他们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其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杀害了尚某锋并掩埋了尸体。经鉴定,尚某锋因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或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于2025年2月28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由于出现新的证据线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经过5个月的调查,将于7月29日上午进行一审二次开庭审理。

尚女士表示,作为受害者家属,她们诉求依法对三被告适用死刑。她哥哥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太平间,一方面是为了等待判决结果,另一方面是因为凶手一直在提出异议,遗体也是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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