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海汇国际传销案嫌犯被抓 刘某落网案情进展

访客 2025-07-17 13:20:32 63613
海汇国际传销案嫌犯刘某被抓获,案情取得进展,目前案件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布,但这一行动表明了相关部门对于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案件进展将持续受到关注,以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近日,随着“海汇国际”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刘某被抓获归案,“海汇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办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海汇国际传销案嫌犯被抓 刘某落网案情进展

7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海汇国际”传销案审判情况的通报。2024年6月11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俊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姝含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俊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陈姝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法院判令对暂扣、查封、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初,刘俊伟根据他人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开发了“海汇国际”外汇投资平台(以下简称“海汇平台”),后期提取平台入金流水的1%作维护费用。“海汇平台”设定最低入会门槛为1500美元,通过网络推广和线下宣传在国内大量吸纳会员,采用获取上线直推邀请码的方式形成层级关系,从事传销活动。截至2021年9月27日,该平台已发展会员共32层,中国境内注册会员账户90余万个,涉案资金超百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超50亿元人民币。期间,刘俊伟要求陈姝含收集银行卡供入金、出金服务,陈姝含向亲友租借了93张银行卡,部分寄往境外,部分由其本人控制。刘俊伟使用违法所得在上海、湖南长沙等地购房,并授意陈姝含从其控制的资金中支付购房款1.4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刘俊伟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情节严重,系主犯。陈姝含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数量巨大;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数罪并罚。一审宣判后,刘俊伟、陈姝含提出上诉,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截至2025年7月12日,衡阳法院受理“海汇国际”传销系列案一审案件109件,涉及191人,已全部审理完毕并宣判,目前已生效案件107件,涉及180人。

此外,7月16日,衡阳市公安局通报称,近日,“海汇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重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女,现年54岁,河北衡水市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侦查查明,刘某自2018年开始结伙大肆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将大量非法资金通过虚拟币转移到境外。案发前,刘某潜逃。刘某落网后,对其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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