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蛤蟆汤天价处罚撤销留下哪些教训 执法需公正透明

访客 2025-07-17 19:34:28 67019
关于蛤蟆汤天价处罚撤销的事件,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提醒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公正透明,避免滥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对不合理收费勇于维权,这一事件反映了执法公正的重要性,也提醒社会各方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蛤蟆汤天价处罚撤销留下哪些教训 执法需公正透明!一家饭店因一段“蛤蟆汤”视频被罚款45万元的案件得到了纠正。7月15日,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蛤蟆汤天价处罚撤销留下哪些教训 执法需公正透明

经调查发现,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存在多个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也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地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但执法部门却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作为“证据”,并未搞清楚究竟是“蛤蟆汤”还是“牛蛙汤”就施以重罚。这种隔着手机屏幕执法的行为值得质疑。原处罚依据是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却适用了《广告法》,而涉及野生动物执法本应由农林部门来执行。此外,一个薄利经营的小店因一道菜品被罚45万元,相当于其数年的经营利润,显然过罚不相当,显失公正。

“过罚相当”是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要求有关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02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以限制行政权力,保障公民不受权力滥用所侵害。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既公布了多起“小过重罚”案例,也公布了一些体现“过罚相当”原则的典型案例,对轻微违法或主动整改的企业免予处罚,释放了规范行政执法、保护小微企业的明确信号。

这起“蛤蟆汤”处罚案被撤销,暴露了程序问题及趋利执法嫌疑:隔着手机屏执法、市监部门借《广告法》管理野生动物、小过重罚、不依规定组织听证会等。监管理当为民,执法必须公道,要经得起法律审视和群众评判。调查组指出,处罚撤销后,当地更应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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