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教体局回应教师调岗后被降级 承诺补差并恢复职级
关于教师调岗后被降级的问题,当地教体局已作出回应,针对此事,教体局承诺会进行补差并恢复教师的职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这一问题,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教体局也高度重视,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教育部门也呼吁广大教师保持理性态度,关注个人职业发展,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的女教师韦某某反映,自己服从学校安排从初中部调到高中任教一年多后,意外发现岗位等级被降低,工资和社保等待遇也相应减少。她认为,学校存在混编乱岗和故意欺瞒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份盖有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公章的材料显示,该校承认未履行岗位给其降低告知义务,并承诺对韦某某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补差。鄢陵县教体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则要求校方按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尽最大努力尽快恢复其岗位职级。然而,韦某某表示,事发至今已经过去数月,她的工资仍未见“补差”,岗位等级问题也依然未能恢复。
2017年8月,韦某某通过鄢陵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进入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最初她在初中部教语文,后来转为生物老师。2023年8月,学校副校长曹某某通知她到高中部教生物,她服从了学校安排。直到2025年1月,学校调整和补发工资时,她才发现自己的工资比同批入职、同学历同事的少了一些。经询问,她得知自己的岗位等级从专业技术十二级降到了十三级,而这一变化发生在2024年3月底,于同年5月开始执行工资变动。
韦某某感到奇怪的是,在2024年5月之前和5月至12月期间,她每个月拿到的工资与之前十二级岗位时差不多,均在2700元左右,因此她未及时发现被降级一事。她怀疑学校故意隐瞒降级一事,但不清楚2024年5月至12月“多发”的工资从何而来。韦某某提供的工资明细显示,从2025年1月开始,她是按照调整后的十三级岗位领取工资,与十二级相差100多元。校方解释称,因高中部十二级岗位不足,将她降到了十三级。
韦某某表示,虽然岗位工资差额不多,但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如教护龄津贴、社保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等降低,退休金也会减少;降级还导致原十二级岗位任职年限被清零,晋升需要更多时间。此外,降级可能被外界误认为“教学能力不足或违纪、师德师风有问题”。
事发后,韦某某找到学校要求恢复十二级的岗位等级未果,但学校出具书面承诺称将补发工资差额。根据韦某某提供的一份盖有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公章的材料显示,学校承认未履行岗位等级降低告知义务,并承诺韦某某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资进行弥补,直至她在专业技术十三级上晋升到原专业技术十二级为止。
韦某某向鄢陵县教体局反映了情况,要求督促鄢陵二高恢复其岗位等级。鄢陵县教体局作出书面处理意见,要求鄢陵二高在发放调整工资、目标考核奖时,按照标准给予韦某某补发工资差额,并尽最大努力尽快恢复其十二级岗位的职级。目前,鄢陵二高已写出说明及变动申请,近期送人社局报批。
韦某某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鄢陵二高初中部后来成为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但她入编和现在都在鄢陵二高,中途在鄢陵二高和初中部之间有过几次调动。她认为,鄢陵二高和初中部是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但挂着两块牌子,领导班子却是一套人马,存在混编乱岗情况。
针对韦某某反映的情况,鄢陵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鄢陵二高所有老师的编制都是高中编制,但在2019年时,高中和初中部分开了。该负责人解释说,韦某某原来是十二级,现在成了十三级,但鄢陵二高没有十二级岗位了,高中超编20多个,现在没办法调,要调得等到2027年3月份;她要想回到十二级只能回初中部,但她不愿意回去。韦某某表示,她被调到高中任教已近两年,教学课时、任职年限、教学业绩均在高中做的,现在回初中这些都清零了,相当于又进一个新单位。
该负责人认为,调动老师岗位涉及等级调整,确实应该提前告知,学校有错,但现在倒回到之前是不可能了,要补偿要解决现在只有去起诉学校。至于韦某某反映的鄢陵二高存在混编乱岗情况,教体局将会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