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进丽江古城需缴纳50元维护费 新规详解
游客进入丽江古城需缴纳50元古城维护费,这一新规已开始实施,该费用旨在维护古城的保护、管理和修缮工作,以确保古城得以长期保存并持续发展,游客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购买门票并进入古城,享受古城独特的文化和风景名胜,这一费用的收取将有助于保护丽江古城的传统文化和历史遗产,为未来的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7月1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网微公号发布了《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保护和管理好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并进一步优化、规范丽江古城维护费的征收工作。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丽江古城包括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三片区域。丽江古城维护费是向到丽江古城旅游和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
丽江古城维护费依法征收,不得超范围、标准征收。每人单次缴费50元,有效期为365天,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进入丽江古城。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协助。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需公告征收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对象和免征范围、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及时足额征收并上缴费用,办理退付手续,编制报送年度预算草案,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丽江古城维护费纳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收时应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部分人员免征丽江古城维护费,包括丽江市户籍或暂住人员、导游及旅游车驾驶员、特定年龄或身高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全国劳动模范及现役军人等。
已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但符合退付条件的,可以申请退付。旅行社、散客接待中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互联网支付平台等单位被鼓励协助开展征收工作,以提升效率,方便游客缴费,优化旅游体验。旅行社在对外组团中宣传相关征收规定,引导游客按规定缴纳费用。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与协助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权利义务、监督指导及违约责任等。未按规定缴纳丽江古城维护费的人员,将被责令缴纳。
新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