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岁网民花钱学造谣挣了1毛3 民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近日,一位62岁的网民因花钱学习造谣并成功赚取0.13元引发关注,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应当遵守网络行为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应当保持理性,对网络上的信息加以辨别,避免被不实言论误导,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近日,有网民在某平台发布信息称“叶县8岁男童被一醉汉用椅子击中头部,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该条信息发布后,经警方核实为虚假信息。叶县公安局民警快速出击,仅用1个小时,就找到了刘某。据刘某交代,她在玩抖音时认识了一位“老师”,对方声称可以教她在网络平台赚钱。她向对方转账900多元,认真学习了对方推销的“新媒体信息合成技术”。
随后,刘某利用所学技术将DeepSeek自动生成的文字信息“叶县8岁男童被一醉汉用椅子击中头部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与配图一起发布在某知名媒体平台自有账号中,指望通过流量获利。“我们找到刘某时,她仅获利1毛3分钱。”该局网监大队民警李文博告诉记者。当天,因利用某知名媒体平台编造虚假事件、传播网络谣言,叶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刘某也幡然悔悟,主动删除了其发布的虚假信息。民警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