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义勇为者家属向被强奸人索赔132万 案件二审开庭
关于见义勇为者家属向被强奸人索赔132万的案件,二审开庭,此案涉及一起见义勇为行动后的纠纷,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遭受不幸,其家属随后对被救助的受害者提出索赔要求,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涉及道德、法律和人道主义等多个层面,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具体判决结果尚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和裁定。
见义勇为者家属向被强奸人索赔132万 案件二审开庭。7月22日上午9时,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对“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田某明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1996年,云南玉溪的田某明强奸了大嫂赵某某,并因害怕奸情暴露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意图报复赵某某,在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却不幸遇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生活,最终于2022年在长沙的一间出租屋内被抓获。
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被害人刘铭富的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开庭前,刘铭富之子刘亮刚表示,他们的诉求是希望法庭判处田某明死刑,无法接受一审的死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