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高速上多次别车还竖中指 寻衅滋事被行拘
一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多次别车,并竖起中指挑衅其他驾驶员,最终被警方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而被行政拘留,这一事件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冷静,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危险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司机高速上多次别车还竖中指 寻衅滋事被行拘。近日,成都绕城高速上发生一起特斯拉汽车多次恶意别车事件。根据网友“桃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7月22日16时许,她在驶入成都绕城高速北新收费站时,一辆川A牌照的特斯拉试图从右侧变道插队。由于B柱盲区较大,“桃子”没有避让。之后这辆特斯拉在进入绕城高速后突然加速冲上来,多次急刹车进行别停,整个过程持续近半分钟,并且驾驶员还从车窗伸出手竖中指侮辱挑衅,随后加速离开。
事件曝光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7月23日上午,成都交警六分局对涉事特斯拉驾驶员张某某进行了传唤。经调查,张某某因认为黄某某(即网友“桃子”)在其变道过程中未予避让而心生不满,在高速公路上追赶黄某某车辆,并四次故意来回变道、实施别车行为,甚至向对方比出侮辱性手势。此类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最终,张某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后,网友“桃子”表示上午接到警方电话并配合做了笔录,感谢网友的关心和警方的努力。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应保持冷静克制,杜绝“路怒”和开“斗气车”,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坚决保障出行安全。
四川策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肖明静律师指出,视频中的多次恶意别车并竖中指的行为是典型的“路怒症”危险驾驶表现。这类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交通违法处罚,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如果带有竖中指等行为,也可能被治安处罚,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因恶意别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