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安机关披露一起泄密案件详情 讲“义气”导致严重后果
国安机关披露了一起泄密案件的详细情况,该案件涉及某人因讲“义气”而泄露国家秘密,导致严重后果,提醒广大公众,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外界诱惑而违背这一原则,泄密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安全,也会给个人带来严重后果,包括法律责任和人生信誉损失,国安机关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增强保密意识。
近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泄露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秘密的案件。张某出于朋友“义气”,向案件嫌疑人通风报信且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最终受到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对某工作对象的境内关系人张某依法进行问询,并明确告知其保密义务,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然而,张某出于所谓的朋友“义气”,编造理由向该工作对象通风报信,导致该对象当晚乘机出逃境外。国家安全机关随后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普及相关法律规定和重申保密责任。一周后,张某再次向其丈夫及工作对象父母透露案件调查情况和办案干警姓名。在第二次问询时,张某依然心存侥幸,态度蛮横,对抗调查,并在问询结束后又向朋友泄露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的相关情况。
鉴于张某的泄密行为性质恶劣,严重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面对法律,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处罚,并感谢国家安全机关的帮助教育,主动递交悔过书,承诺今后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属于国家秘密。公民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询问调查,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切勿随意将保密事项告知他人,造成失泄密事件,危害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