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负责人回应砸坏记者设备 称因要求删视频
企业负责人回应砸坏记者设备事件,声称是因为记者要求删除视频引发冲突,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故意破坏记者设备,而是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发生了意外,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了解,对于这一事件,社会各界保持关注,呼吁理性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湖南长沙的刘先生向媒体反馈,他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电缆,并要求公司将一部分电缆寄至陕西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些电缆不仅低于国家推荐标准,也未达到该公司提供的企业标准。7月15日,多家媒体记者来到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公司谢姓负责人表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声称所有产品都是合格的。然而,在回应过程中,该负责人突然砸碎了风芒新闻记者的摄像机,并推搡记者,试图抢夺其手机。
当天下午,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位负责人确实损坏了一台摄像机,当事记者已前往派出所做笔录。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网站上列出的电话号码,但对方要么称打错了,要么不接电话。据红星新闻报道,该公司解释说,砸毁摄像机是因为记者拒绝删除拍摄的画面。他们认为记者在侵犯他们的隐私、肖像权和商业秘密。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指出,从视频来看,公司负责人的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处五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可能罚款。如果毁坏的摄像机价值超过5000元,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该负责人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志健律师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该公司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由于专业摄像机价值较高,如果司法鉴定认定损失超过五千元,该负责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